各学院、研究院(中心):
为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、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《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》,充分发挥首都高校资源优势,促进美育课程发展及相关教材建设。教育发展中心启动“青少年美育课程项目”课题申报工作。具体事项如下:
一、课题选题
课题申请人从以下题目范围中选题,根据自己的研究专长与研究基础进行课题申请论证。教育发展中心根据课题申请书内容,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立项。
题目 1:媒介素养入门类先导课程
题目 2:书画艺术类美育通识课程
题目 3:文学素养类美育通识课程
题目 4:美术素养及创新思维类美育课程
题目 5:科技创新类美育课程
题目 6:舞蹈与戏剧素养类美育课程
二、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:
(一)我校正式人员(含人才派遣);
(二)恪守科学道德,学风端正扎实,对青少年美育具有一定学术研究及教研经验;
(三)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50岁(1964年1月1日后出生);
(四)能够组建7-8人的稳定科研、教学团队,形成年龄、职称梯队,并鼓励跨学科组合;
(五)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本项目中的一个子项。负责人需具有充裕的时间保障项目的实施,专业背景与所申报的项目有相关性。
三、项目资助额度
项目经费额度为每期5-10万,具体以项目协议书为准。
四、项目周期
本项目以自然年度为一个项目周期(包含课程研发、试讲及授课等)。
五、申报流程
5月28日前提交申报材料;
5月29日审核材料,经评审确定项目团队;
5月31日前完成协议签署并进入实施阶段。
六、材料提交要求
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本通知及《青少年美育课程项目申请书》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。申请书报送2份原件,统一使用A4纸双面印制,左侧装订,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:cuced016cuc.edu.cn。
截止时间:2023年5月28日10时,逾期不予受理。
地点:23号楼一层东侧教育发展中心
咨询电话:010-85795617(工作日:8:30-11:00,14:30-16:00)
附件:
教育发展中心
2023年5月22日